办了会员卡 店面却没了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5月13日讯(记者 周福宝通讯员 陈树同)享受打折、增值、特服等优惠条件,办理会员卡是目前最为常见的消费方式之一,但也有不少消费者遭遇到店面消失、老板跑路等情况。近日,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接到了多起相关投诉。对此,该局提醒消费者,办预付卡一定要与店家签订书面服务协议,以便权益受损时可以更好地维权。
日前,消费者王先生投诉称,自己办理的洗车卡内还有钱,但洗车店却“跑了”。此前,他在这家洗车店洗车,一次30元,店老板热情劝说他办理会员卡,每次洗车20元,而且充值800元享受实际价值1000元,人多时还可优先洗车,没有消费时间限制,用完可以随时充值。考虑到洗车方便以及优惠力度,王先生就办理了充值800元的会员卡。谁知办卡后用了10次后,再到这家店洗车时发现已经是人去楼空,拨打会员卡上的电话,提示是空号,询问周围的业户,说早就不洗车了,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搬走的。由于找不到经营主体,监管人员也爱莫能助。
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王先生的遭遇并不是个例,类似的还有经营者在会员费拿到手后,随意更改服务项目,变更负责人、经营地点等形式,逃避追责。由于消费者在办卡时大都没有与经营者签订任何书面服务协议,给事后维权造成了一定的困难。目前,我国还没有对企业经营主体发行会员卡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管的措施,消费者办卡实际上就是提前消费,如果没有有效制约,很难保护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
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不要被少数经营者办理会员卡的“热情”宣传所迷惑,要理性消费,办卡要选择信誉好的大的商场、企业,并且要与经营者签订好服务协议,确定好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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