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记摄人间
2020年8月14日早上9点50分,在北京石景山某超市内,一名穿白裙子的女子正在自助收银台结账。她神情自然,不慌不忙的把购物车中的商品一件件拿出来自助扫码,似乎并没有什么异常,可此时,旁边穿着粉色外套的一名超市工作人员,却紧紧盯着这名女子,似乎发现了什么情况。不一会儿,女子点击结算并用手机付款后,很自然地走了出去。这时,工作人员上前点击查看了女子的付款记录后,立刻追过去把女子拦了下来。
匡某就是监控中那名穿白裙子的女子。当时,在她的购物车里有一个红色的袋子,里面装着肉肚、猪肝、酒等物品,价值125元,而这些商品匡某都没有扫码付款。不仅如此,超市通过梳理监控录像发现,在8月3日,匡某在自助收银台结账时,还将三瓶二锅头藏在其他商品下面,蒙混过关。
最终经过核实,从7月17日到8月14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匡某以同样的方式先后在超市盗窃6次,金额共计549元。近日,她因涉嫌盗窃罪被提起公诉。匡某说,她从没有想过,偷几瓶二锅头、几袋方便面等商品,自己竟然会面临刑事处罚。
记者了解到,随着技术的发展,一些超市都采取了自助结账的方式,这样既能节约成本,又能减少顾客排队等候的时间。然而,像匡某这样趁机盗窃超市的案件却随之屡屡发生。
秦某今年23岁,2020年5月19日,当大兴分局团河派出所的民警,来单位找她时,秦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败露了。
秦某每次去商店都会挑选大量食物,可自助结账时仅支付一瓶矿泉水的钱,剩下的全都偷偷带走。2019年12月16日,一对年轻恋人又在崇文门的一家超市实施盗窃,他们扫码后没有付款,而是点击了取消订单。
记者了解到,很多嫌疑人盗窃超市后,都会强调自己是第一次,但查看完监控后,工作人员往往发现,他们都是一些惯犯。因此一次不当得利的快感,不劳而获的喜悦以及侥幸的心理会驱使他们再次出手。
在这些案件中,嫌疑人大都有一个错误的认识,觉得商品小,价值低,及时被抓住也就是批评教育加罚款。可当他们意识到要面临治安甚至刑事处罚时才明白什么是因小失大。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罪的最低起刑点为1000元,但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扒窃等行为,不管涉案金额多少,均构成盗窃罪。截止记者发稿前,被告人匡某已经退赔了超市的损失,但这并不能让她逃避法律责任。
被告人匡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真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君子慎独,不欺暗室。但这些偷超市的人,却总是以为没有人会发现他们,但可笑的是,其实他们的所有行为都在超市的高清摄像头之下,暴露无遗。还是一句老话,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否则就是因小失大,自食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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