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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超资产评估执业一卡通汇时存多问题 被出具警示函
来源: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12月24日,海南证监局披露对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超资产评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海南证监局于2019年3月至8月对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业的海南海岛一卡通汇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卡通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湖北海航通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通航)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一卡通汇评估项目
(一)在评估一卡通汇整体价值时,未考虑海南一卡通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扣除。
(二)收益法评估模型中,评估师在稳定年仍考虑了营运资金增加额,与永续年相关评估假设不符。
(三)《营业税金及附加计算表》中水费的进项税率在计算中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形,房产税和土地税的预测数据测算错误。
(四)《收益法计算表》中无形资产长期待摊摊销与《折旧及摊销与资本性支出表》数据不一致,亦未考虑新增资产的折旧;《生产成本情况调查表》中折旧费预测数据与《折旧及摊销与资本性支出表》数据不一致。
(五)《财务费用调查及预测表》《收益法计算表》考虑了持续的利息收入对现金流的贡献,而《多余现金估算表》已对企业超出经营所需的现金进行了测算,并在《收益法计算表》中作为溢余资产考虑,相关评估测算前后矛盾。
(六)《营运资金净增加预测表》中营业收入测算存在计算错误及计算公式不一致情形。
二、湖北通航评估项目
(一)评估测算时所采用的住宅和商业建筑面积使用指标不正确,未考虑剔除配电用房、居委会用房、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养老建筑、公厕等配套设施面积。
(二)存货评估底稿中可比案例建成均为二手房,未见底稿中对建成时间的差异予以考虑。
(三)在建工程评估底稿中对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未考虑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的影响。
上述情形不符合资产评估相关准则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